强制清算是指 当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或自行清算无法正常进行时,由法院介入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过程。具体来说,强制清算的情形包括:
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
公司解散后,若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或者公司客观上无法自行清算,法院将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违法行为被责令关闭:
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后,必须进行清算。此时,清算工作由法院组织,通过公权力介入实施。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后,进行的清算程序也属于强制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清算组由法院指定,负责清算工作。
强制清算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确保公司的有序解散,维护债权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强制清算过程中,法院的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等。
综上所述,强制清算是一种通过法院介入,确保公司财产合理分配和债务妥善偿还的司法程序,适用于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或自行清算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