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条例修改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2 04:04:20 程序应用

单行条例的修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修改建议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如果存在重要修改意见,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应当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这些意见与报请批准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并在审查结果的报告中提出修改建议并予以说明。

审议修改稿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审议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或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主要就其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议。有关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提出修改稿和修改说明,由主任会议决定,并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表决通过

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交付表决前,如果报请机关要求撤回,应当说明理由,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议即行终止。

批准程序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制定后,除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外,通常需要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则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备案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交由有关制定机关研究处理,促使一些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作出修改,这一举措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刚性和权威性。

这些步骤确保了单行条例的修改过程既合法又规范,同时也体现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治权。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有关委员会和制定机关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单行条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