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名称预先登记
申请人需先向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后,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还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若不予受理,则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打印核准通知书。
最后,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
前置审批
根据经营范围,可能需要进行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在一些行业或领域,企业设立前需要先取得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及地税登记证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银行开户
预约银行上门核定,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到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并领取电子银行U盾。
建议:
在进行商业登记前,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和税务局,了解详细的登记要求和流程。
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步骤都能按时完成,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延误登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