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闭坑申请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矿山企业应向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的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
受理与审核
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大中型矿山,申请需先由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初审,再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现场鉴定与批准
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会召开闭坑现场鉴定会议,了解情况,查清和分析问题,确认已具备闭坑条件后批准闭坑。闭坑报告需经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批准。
完成相关工作和缴纳费用
闭坑地质报告批准后,矿山企业需编写关闭矿山报告,并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缴清相关费用。
资料整理与归档
矿山企业需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并汇交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建议:
矿山企业在申请闭坑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和报告,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审批过程中的延误。
矿山企业应与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申请过程中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