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本案终结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1 23:21:39 程序应用

法院本案终结程序是指 在执行程序中,经过法院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这种程序通常被称为“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责令报告财产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案件做结案处理,但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的彻底结束。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法院在核实后,可以恢复执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程序性终结,而非实体上的彻底终结。一旦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