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死亡鉴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火灾现场保护
火灾发生后,应尽可能保留现场的原貌,防止火灾痕迹被破坏或污染。这包括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及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的物品和证据。
火灾现场勘查
火灾现场勘查阶段需要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收集各种证据。勘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的起火点、起火部位、火势蔓延路径等。
火灾中遇难者的位置、死因及遗体状况。
现场的燃烧物、残留物及其分布情况。
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
火源和燃烧物的分析
对火灾的起因进行科学分析,包括火源的类型、位置、燃烧物的种类、数量及其燃烧特性等。通过分析可以确定火灾的引发原因和过程。
火灾原因的判断
综合现场勘查、物证分析、目击者证言等多种信息,对火灾原因进行判断。火灾原因可能包括电气故障、人为操作失误、自然因素等。
火灾损失的评估
评估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房屋、设备、物资等)和间接经济损失(如生产中断、环境污染等)。评估过程需要详细记录损失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损失清单和评估报告。
鉴定结论的作出与通知
鉴定人根据鉴定结果,在规定时限内作出鉴定结论,并以规范的公文形式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鉴定结论应客观、准确、完整,并明确说明火灾的原因和责任。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火灾死亡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