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上的权利是指 为了保障实体法上的权利和职权的实现或行使,以及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而设定的法律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涉及确保法律关系得以正确实施的过程和程序,包括诉讼程序、行政程序等。程序法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权:
纳税人或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行使职权的过程进行监督的权利。
表达权:
法律关系主体有权表达其意见、诉求和主张的权利。
参与权:
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参与法律程序,对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知情权:
法律关系主体有权获得与自身权益相关的信息的权利。
这些程序性权利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从而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