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测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法定形式。
房管所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审查人员。
时限:即时。
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标准包括:
有规定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审查人员将符合标准的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后转交给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则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转交给决定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
决定
决定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并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并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告知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对审核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测绘成果检查
由房产测绘机构安排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房屋测绘的内外业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外业记录的基本一致性。
内业绘图资料的正确性。
建筑部位计算面积的合理性。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的适用性。
测绘成果交付
检查合格后,房产测绘机构向客户提交成果及技术报告。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房管所测绘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审查过程中的不必要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