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副校长应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辞职请求
副校长首先需要向校长提出辞职请求,并说明辞职理由。理由可能包括个人原因、工作压力过大、身体健康等原因。
提交审批
校长将副校长的辞职请求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批准,并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这一过程需要仔细考虑和充分协商。
上报主管部门
如果副校长是由上级主管局任命的,那么其辞职需要经过主管局的审核批准。具体程序可能包括个人向学校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学校上呈主管局进行审核批准,审批同意后主管局下发红头文件免职。
办理交接手续
在获得批准后,副校长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将相关工作内容和职责移交给其他人员,并确保所有档案和资料得到妥善保管。
离职确认
完成上述程序后,副校长正式离职,成为无职位的普通人。学校应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重新聘请。
建议:
副校长在提出辞职请求时,应确保理由充分且合理,以便获得顺利批准。
在整个辞职和解聘过程中,应保持与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良好沟通,确保手续齐全、合法。
离职前,副校长应妥善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学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