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照发证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
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品行良好。
申报材料
申请书;
律师资格证明;
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学习鉴定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报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务中心司法厅值班员;
律师工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同意后颁发。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节假日除外)。
审核与决定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应该每年度注册一次,未经注册的律师执业证无效。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申请,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在实习期间,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实习活动,以符合实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