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的送达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逮捕后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逮捕通知书发送给被逮捕人的家属,由家属收到后签名或盖章。
送达方式
逮捕通知书的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如果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并把文件留在其住处,同时在送达证上记录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视为已经送达。
法律依据
逮捕通知书的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程序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后,应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逮捕决定书后应立即实施逮捕行为,并向被逮捕人出具逮捕证。
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进行讯问,审查逮捕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逮捕令的送达程序主要涉及在逮捕后尽快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确保通知的方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