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离单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个人申请
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调离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单位内部审批
所在单位的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调出的单位需签署意见。副科级以上干部报送组织部,其他人员报送人事处。
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或上级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核
组织或人事等相关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初步意见。
主管部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领导审批。
学校或单位审批
报学校党委会或上级单位审批。
领取相关通知单
调出人员持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到人事科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档案转移
《离校通知单》办结后,送交人事科,转出其人事档案。
调出人员持接收单位的《商调信》到人事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并办理其他调转手续。
办理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开始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办理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办理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时可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更新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证、门禁卡等相关手续的变更。
户口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如适用):
调入单位会为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建议在整个调离过程中,保持与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每一步手续都能顺利进行。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咨询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