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改名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刑满释放人员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改名的书面申请。
提供证明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改名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
填写申请表:
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签字盖章: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单位或学校证明:
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审批流程:
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给派出所,并由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是办理完毕。
办理新身份证:
审批通过后,可以开始办理新的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更改名字并不意味着可以抹去过去的犯罪记录,相关记录仍会依法留存。此外,改名后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与个人身份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的变更,如银行卡、社保、医保等,因此在改名前应仔细考虑并处理好所有相关事宜。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