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迁户口的程序如下:
申请迁出
携带所需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
填写迁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出具迁移证。
申请迁入
拿到迁移证后,前往新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填写迁入申请表,并提交迁移证、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准迁证
携带所需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办理户口关系划转。
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开具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登记入册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相关证明文件
迁移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出国(境)注销户口通知单等。
领取户口迁移证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迁移过程中务必携带所有相关文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迁移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