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抵押登记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等。
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
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审核通过后,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登记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发放贷款
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正常结清是在贷款到期日或贷款最后一期结清贷款;提前结清是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建议:
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前,借款人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确保手续齐全、合法。
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以降低贷款风险。
在签订抵押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