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批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执法机关和案件性质有所不同,但大体流程如下:
制作立案报告
办案人员需撰写立案报告,详细说明案件线索来源、初查情况、涉嫌违法犯罪事实、法律依据及拟采取的调查措施等内容。
层级审批
立案报告需按照执法机关内部的审批程序,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不同性质的案件和不同级别的执法机关,审批层级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纪检监察机关审批
对于涉及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案件,需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还需由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立案及采取留置措施,再履行报批程序。
宣布立案决定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以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知情权,促使其积极配合审查调查。
法律依据
立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相关程序
包括接受立案材料、审查立案材料、制作相关表格和报告、审批及制作《立案决定书》或《不立案通知书》等步骤。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内部规定,确保立案审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