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检测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与审核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等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时,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与送检
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应对办案单位的委托予以受理,不得无故拒绝。送检的侦查人员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并配合鉴定机构核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鉴定机构在收到鉴定材料的当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签订鉴定委托书。
鉴定过程与公开
鉴定机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当事人如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鉴定意见与记录
检察机关、机关、人民法院在决定鉴定后,应根据诉讼类型和案件情况采取不同方式选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鉴定活动应详细记录,并出具鉴定文书。
其他相关程序
公安部质量检测报告流程中,委托检验只需要客户寄送测试样品、产品说明、产品图片、填写检测申请及公安协议书即可。型式检验则需要公安受理案件后通知当地技防办到工厂或仓库进行抽样,并贴封条。
这些程序确保了公检法检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这些程序,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