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四步:
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
每年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货币发行和回笼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这包括负责票币设计、印制和储备。
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国务院对人民银行提出的货币供应量计划进行审批,并批准实施。
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
发行基金是中央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总行统一掌管,发行基金的动用权属于总库。当业务库的库存现金不足以满足需要时,就从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库调入现金。将发行基金调入业务库,就是货币发行。
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
各商业银行将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发行基金调入业务库后,再从业务库通过现金出纳支付给各单位和个人,人民币钞票就进入市场。同时,各商业银行每日都要从市场回收一定的现金,当业务库的库存货币超过规定的限额时,超出部分要送交发行库保管。这个过程称为“现金投放”和“现金归行”。
总结起来,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包括:制定发行计划、获得国务院批准、调拨发行基金以及商业银行的日常现金收付活动。这些步骤确保了货币的有序发行和流通,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