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诈骗立案程序如下:
报案
受害人遭受诈骗后,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证据。
报案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直接到派出所进行。
受理与审查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予以立案,并通知控告人。
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侦查工作,包括收集证据、调查嫌疑人等。
侦查阶段可能包括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以及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会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审判阶段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批准逮捕或者决定起诉。
案件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依法作出判决。
建议:
受害人在报案时应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迅速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受害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据。
如果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