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定价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
对药品或相关服务的成本进行调查或监审,以确定定价的合理性。
对于属于《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项目,必须进行成本监审;对于目录外的项目,则进行成本调查。
专家评审或论证
邀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价格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价格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听取社会意见
通过座谈会、书面或互联网等形式,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定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价格,还应进行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对价格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集体审议
将价格方案提交给集体进行讨论和审议,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作出定价决定
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认为需要制定价格,则适时作出定价决定。
如果需要上级部门批准或集体审议认为需向上级请示,则经上级批准后作出定价决定。
公告
将定价决定进行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发改委在制定价格时能够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合法性和科学性,并通过集体决策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