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移送程序是指审计机关在发现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法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或处理处罚事项移送给其他主管机关、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的过程。该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
审计组草拟审计移送书:
审计组根据审计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草拟审计移送书,明确移送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业务科室审核:
业务科室对审计移送书进行审核,确保移送事项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制科审理:
法制科对审计移送书进行审理,并出具审理意见书,对移送事项提出具体处理建议和法律依据。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审计业务会议对移送事项进行审定,确保移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局主要领导签发:
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签发审计移送书,正式将移送事项移送给纪委监委或其他受理单位。
送达与跟踪督促:
审计组将审计移送书送达给纪委监委或其他受理单位,并跟踪督促移送事项的处理进展和结果,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建立工作台账和保密纪律:
审计机关还需建立审计移送事项工作台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移送过程的秘密性。
通过以上步骤,审计机关能够确保移送事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便于移送受理部门查处,从而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