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忆的程序,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阶段:
识记:
这是记忆过程的开始,指的是通过感知将信息留在大脑中的过程。识记的效果取决于意识水平和注意力是否集中。
保存:
保存是将识记了的事物储存在脑内的过程,是建立新记忆的关键。如果保存发生障碍,患者将无法建立新的记忆,也无法进行学习。
回忆:
回忆是在特定情境下,将存储在大脑中的信息再次呈现出来的过程。如果识记和存储环节都正常进行,回忆很少出现问题。
再认:
再认是指验证再现的印象是否准确的过程,也就是当原先的刺激再次出现时,能够确认这是之前已经感知过的事物。
这四个阶段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记忆系统。回忆困难的事物可以被再认,部分或完全失去回忆和再认能力,称为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