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为收集、核实案件事实真相和有关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了解案情时所作的记录。它是监督执法过程中最常用的法律文书,也是最基本的证据之一,是案件处理的前期基础工作,也是处理案件、准确定性的重要依据。
询问笔录的制作程序如下:
询问简况
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询问内容
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签名
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盖章
如果被询问人不会写字,也可以盖章。
以上步骤旨在确保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便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