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中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
编制项目建议书,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对建设项目在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包括市场研究、技术方案研究、财务和经济分析等工作,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完成后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阐述项目的背景、规模、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
编制设计任务书阶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任务书),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选择建设地点
按项目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勘测、设计等单位和所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建设地点的选择。
编制设计文件
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将项目的设想转化为具体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进行工程补充勘测与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审、落实施工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条件等。
全面工作
列入国家或省、市级年度计划,做好建设准备后,组织施工。
竣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项目后评价阶段
项目投产运营一段时间后,进行后评价,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阶段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同时,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