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心理准备 :确保双方都已经做好情感上的准备,接受离婚的现实,管理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财产清点:
共同财产的清点,为财产分割做准备。
子女安排:
如果有子女,需要商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等事宜。
申请并提交材料
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持有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分居、重婚等)。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如存款清单、房产证、车辆产权信息等)。
提交立案: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诉前调解:
任何离婚案件都必须经过诉前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和好,则撤销离婚诉讼;如果调解失败,则进入开庭判决。
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相对简单快捷,但需要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准备齐全,以顺利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