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进度款的核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合同总金额:
这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总金额。
已完成工程量:
这是指已经完成的软件功能或模块的工作量。
总工程量:
这是合同约定的整个软件项目的总工作量。
已支付的预付款:
这是指在项目开始之前或项目初期,买方预先支付的款项。
基于以上信息,软件进度款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
\text{进度款} = \text{合同总金额} \times \frac{\text{已完成工程量}}{\text{总工程量}} - \text{已支付的预付款}
\]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合同总金额:
明确合同中规定的总金额。
核实已完成工程量:
承包人需要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后7天内进行核实。如果发包人代表未在7天内进行核实,则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
计算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
将已完成的工程量除以总工程量,得到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
计算进度款:
用合同总金额乘以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再减去已支付的预付款,得到应支付的进度款。
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进度款的计算可能会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具体计算。
工程量核实:工程量的核实是进度款计算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
单价计算方法:如果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或固定综合单价法,需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方法计算每个项目的合价,再累加得出本月应收的工程进度款。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较为准确地核算软件项目的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