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创业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确定申请条件
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符合创业带动就业(不含创业者本人)条件的,增加一个岗位给予2000元补贴。
以上创业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0元。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
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审核与公示
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再由该办公室按规定及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建议:
在申请前,请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有效,以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申请失败。
关注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了解政策更新和申请时间,确保按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