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创业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或5%(海南最高15%)。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7%、5%、1%,具体税率根据纳税人的类型和所在地区而定。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年度收入在120万元以内免税,超过部分按照0.25%的核定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加税为0.06%。
企业:企业所得税最高15%封顶,适用于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其他优惠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特定人员: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建议在海南创业时,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