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创业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提出贷款申请,并准备好相关的贷款资料。
妇联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出具推荐证明,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妇联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为贷款提供担保。
完成以上步骤后,提交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银行将数据汇报妇联,妇联再转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给贷款人进行贴息。
借款成功后,按时还款即可。
贷款条件
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60岁。
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自筹资金不低于30%。
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若无同级担保机构,可申请由上级担保机构担保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技能。
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贷款资料
书面借款申请书。
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及配偶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申请人无银行贷款债务。
保证人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基本资料、资产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项目合法性材料的证明或贷款用途的相关材料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
能证明有还款能力的资料证明。
贴息政策
省妇联和省财政局根据各地妇女贷款需求及贷款工作情况提供部分贴息资金。
省财政按最近一个月发布的一年期LPR(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
建议:
在申请贷款前,详细了解当地妇联和银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有条件都符合要求。
考虑寻求专业财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