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增加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在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失业的影响,发挥小微企业的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并对困难地区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将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为新兴业态企业的从业者提供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障。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发展创业载体,如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鼓励地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创业补贴试点。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扩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
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学习新技能和知识,提高个人在特定领域的竞争力,寻找经验丰富的导师,建立与同行和领域专家的联系,提升沟通和人际关系技巧,创新思维,建立个人品牌,提高就业能力,发展领导能力,紧跟市场需求和趋势,以及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
构建富有活力、提高效率、维护公平、倡导创新、宽容失败的体制机制,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放宽市场准入:
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
强化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上述措施,创业不仅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能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