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州港办理《就业创业证》,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个人办理
材料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两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申请地点: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
材料准备:除上述个人材料外,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停缴养老保险报告单。
申请地点: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单位负责人员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其失业保险隶属关系相对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就业登记。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当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受理其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以及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办理
材料准备:学生证或毕业证书(针对在校期间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毕业生)。
申请地点:凭学生证到各地各级的发证权限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高校所在地有发证权限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有发证权限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外地户籍人员
材料准备: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申请地点: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办理流程
社区或服务中心申请:在户籍所在社区或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领取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天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县(区)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拿到《就业创业证》。
建议:
提前准备:办理《就业创业证》前,请确保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免耽误时间。
选择合适地点: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
及时更新:如有工作变动或学历变化,应及时更新《就业创业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