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就业创业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选择合适的经济发展模式,避免高增长低就业的情况。
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以此带动就业不断增长。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状况。
规范招人用人制度
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优化创业培训和支持
强化创业意识培育,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创业教育体系。
加强创业能力培训,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包括创业意识培育和创业能力培训。
搭建完善的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
搭建系统、完善、专业的劳动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满足劳动力供需双方需求。
建设全兵团统一的专业库、职位库、培训库、资质库、人才库,实时掌握各类专业人力资源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
设置个性化服务平台,提高就业服务的精准性。
完善人岗配套机制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资源优势,开设急需和紧缺的专业,加大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
企业定期发布紧缺工种目录,动态调整职业培训工种目录,使高校、职校、社会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
加强就业援助
合理确定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畅通申请认定渠道,优化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流程,便利“家门口”申请。
动态掌握帮扶需求,依托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开展登记认定、援助服务、政策落实。
加强分类精准帮扶,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特点,综合运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服务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健全就业创业机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