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家创业后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申请人有困难,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低保申请书
诚信承诺书
核对授权书
身份证及户口簿
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会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正式申请。
入户调查与邻里访问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村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村民主评议,提出是否纳入低保或是建议纳入低保。
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将初审意见和调查材料报送区(市)民政局,由民政局进行最终审核和审批。
公示与发证
审批通过后,将在社区或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申请人可以凭此证领取低保金。
建议
提前了解政策:在申请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低保政策和申请条件,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准备充分: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影响申请进度。
及时申请:低保申请有时间限制,建议尽快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机会。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回老家后的低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