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反担保措施
省内各地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物、个人住宅等)。
其他支持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等,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应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提供低息贷款和财政贴息,降低创业者的资金成本,鼓励和支持各类人群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建议有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企业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