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涉及两个核心要素:危险物质的数量和单元的界定。具体如下:
一、定义核心要素
危险物质的数量 当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的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时,该单元即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是法律和标准中明确规定的物质量阈值。
单元的界定
- 生产/加工/使用/储存单元: 以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为单位。 - 储存单元的划分
二、法律依据与标准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与《安全生产法》均采用类似定义,强调“长期或临时性”和“数量超标”两个条件。
法律范畴:仅针对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物品(如放射性物品)需参考其他专项法规。
三、补充说明
管理范围:需远离社区及公共场所,并实施专项管理,包括登记建档、定期评估等。
临界量标准:不同物质有具体数值,例如汽油的临界量为200吨。
通过以上要素的综合判断,可有效识别和管理重大危险源,防范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