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有哪些限制

时间:2025-04-01 09:03:36 计算机

失信人员的限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执行:

一、高消费限制

交通出行限制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日常消费限制

-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如轿车、高档装修房屋、不动产等)。

其他消费限制

- 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办公;

-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 旅游、度假;

-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二、限制出境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丧葬、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可申请暂时解除限制。

三、联合限制

与高消费限制叠加,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联合惩戒。

四、其他法律后果

信用修复机制

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可申请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责任主体扩展

单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同样受限制。

五、特殊情形补充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政府资金、税收优惠、公共资源交易、公务员录用等方面实施更严格限制。

以上限制依据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情形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期限一般为2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延长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