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主要分为 基础性绩效工资和 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
包括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由各级人社部门审批,按月发放。这部分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在各级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并分季度或年终发放。
具体构成和发放方式如下: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这是固定工资部分,根据员工的职位、职称和工作年限来确定。
绩效工资比例:
基础绩效工资占70%,按岗位职务为固定部分。
奖励绩效工资占30%,按职务、业绩、工龄、考勤等标准量化,每个人不一样,不平均使用。
举例来说,管理岗位工资结构如下:
岗位工资:一级6670元,最低十级1585元。
薪级工资:分为65级,从1级335元到65级7814元。
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 基础绩效+ 奖励绩效。
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根据标准不同,如管理岗科员为1740元,办事员为1620元等。
奖励绩效月标准额: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除以7乘以3。
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为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之和,再乘以12个月。
建议
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同时,绩效工资的分配应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挂钩,以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