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利率上限限制
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率,需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上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计算公式
逾期利息 = 逾期本金 × 逾期利率 × 逾期天数
例如:本金10万元,日利率0.05%(年利率18%),逾期30天,则利息为1500元。
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法定利率适用
若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LPR四倍标准
若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法院通常支持按LPR四倍计算逾期利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逾期天数自实际还款日计算。
复利计算
部分情况下,法院可能支持复利计算(如滞纳金),但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法律救济
超过LPR四倍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可请求返还已支付金额,且法院通常支持此类主张。
四、案例参考
某案例中,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3万元本金,并支付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直至实际履行完毕。此判决体现了法律对“法定利率上限”的保护。
以上规则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判断。若存在争议,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