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5-04-01 06:59:03 计算机

2019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多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

一、主要优惠政策

税率优惠

-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且≤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政策有效期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持续有效。

二、其他相关优惠

增值税免税政策

- 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每季度9万元)的加工、修理、更换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申报与补缴规定

- 企业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无需补缴已预缴税款。

三、政策调整说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

2019年政策将上限提高至300万元,但实际优惠范围仍以100万元为分界点。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企业,需同时满足资产总额≤50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等条件。

四、计算示例

若某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

其中100万元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应纳税额=100×20% + 50×10% = 25万元,而非直接按280万元×10%计算。

五、注意事项

企业需根据最新政策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尤其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

2020年4月27日延长了部分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部门文件,具体适用需以税务机关最新解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