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时间:2025-04-01 06:32:13 计算机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房产使用状态和所有权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从价计征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用或出租的房产(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times (1 - 扣除比例) \times 1.2\%$$

- 房产原值:

包括地价、开发成本及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 扣除比例:由省级政府在10%-30%范围内确定。

二、从租计征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出租的房产。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times 12\%$$

- 个人出租住房:

按4%税率征收。

三、特殊情况

投资联营房产

- 共担风险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 收取固定收入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租赁房产

承租人自合同约定的次月开始从价计征房产税。

无房产原值

未记载原值的房产,由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原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产权归属:

国有房产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集体/个人所有房产由产权单位/个人纳税。

扣除项目

房产原值应包含暖气、通风等附属设备,但不包括可单独计价的管线、电气设备等。

以上内容综合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