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加班费计算标准
工作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
,计算公式:
$$\text{小时工资} \times 150\%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例如:底薪2100元,小时工资12.07元,加班2小时则加班费为:
$$12.07 \times 1.5 \times 2 = 39.375 \text{元/小时}$$
休息日加班
- 不能安排补休: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
$$\text{月工资} \div 21.75 \div 8 \times 200\%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或小时工资:
$$\text{小时工资} \times 200\%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例如:月工资8000元,加班8小时则加班费为:
$$8000 \div 21.75 \div 8 \times 2 \times 8 = 1280 \text{元}$$
- 安排补休:可安排补休,无需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
,计算公式:
$$\text{月工资} \div 21.75 \div 8 \times 300\%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或小时工资:
$$\text{小时工资} \times 300\%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例如:月工资5000元,加班4小时则加班费为:
$$5000 \div 21.75 \div 8 \times 3 \times 4 = 4285.71 \text{元}$$
二、注意事项
月计薪天数
国家统一采用 21.75天/月作为月计薪天数,计算公式:
$$21.75 = 365 \div 12 - 10.4$$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计薪天数与21.75天不符,以实际约定为准。
加班费基数
- 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
- 若未明确约定,则按劳动者 实际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不定时工时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下,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支付,平时加班通常不视为加班;
- 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期综合计算工时,超出法定标准的部分按 150%支付。
三、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明确规定了加班工资的三种情形及比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以上方法适用于标准工时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根据具体条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