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必备材料
身份证 - 男女双方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需与户口簿一致。
户口本
- 需提供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应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如“未婚”“离婚”“丧偶”)。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离婚/丧偶证明
- 离过婚需携带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需生效证明)。
- 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军人相关材料
- 现役军人需额外提供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港澳台/外国人材料
- 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港澳台通行证及无配偶证明。
- 外国公民需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及无配偶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照片要求: 需3张近期两寸红底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红色,不得使用合成或过度修饰的图片。 居住证
健康证明:部分地区建议提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提交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前准备齐全,若材料不齐全,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体补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