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也称为未婚证明,是用来证明一个人在某个特定时间点是单身,没有婚姻登记记录的书面文件。以下是撰写单身证明的一般步骤和格式:
标题:
通常在纸张的上方居中写上“证明”二字作为标题。
个人信息:
接下来,提供申请人的以下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有时需要)
证明内容:
在正文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在指定日期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证明声明:
通常会加入一句声明,表明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落款:
在正文的右下方,写上开具证明的时间,并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的公章。
附加信息:
有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包括其他信息,如申请人是否有过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记录。
法律依据:
单身证明可能会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如《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以证明其合法性。
```
证明
兹证明[姓名],性别[男/女],出生于[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员工/居民,情况属实。
截至[具体日期],该同志未在民政部门办理过结婚登记。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出具日期]
```
请注意,具体的格式和内容可能会根据出具证明的单位的要求有所不同。在准备单身证明时,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