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法律依据,主要涵盖以下情形:
一、针对违法行为的纠正
停止损害行为
当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正在实施或可能实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可要求其立即停止。
采取补救措施
若行为已造成损失,需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损失或消除影响。
纠正不当决定/命令
对于违法或不合理的决定、命令,可要求其及时纠正。
二、针对违纪行为的处理
政纪处分建议
确认违纪行为后,可向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政纪处分。
暂停/终止职权建议
对于严重违纪人员,可建议暂停或终止其行使职权。
三、针对管理问题的改进
行政管理问题
发现行政机关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漏洞时,可提出改进建议,如完善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等。
行业不正之风纠正
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违规行为,可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四、其他适用情形
例行检查/调查反馈
在常规检查或专项调查中,若发现工作失误或制度缺陷,可提出书面建议,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政策执行偏差纠正
当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时,可通过建议纠正执行方向或方法,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总结
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功能是“纠错、预防、教育”,通过书面形式督促被监察对象依法履职、规范行为。其效力具有行政指导性,需被建议单位认真研究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