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时间主要遵循以下规律:
一、调整时间规律
多数地区统一调整 大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将公积金基数调整集中在 每年7月1日
。此时段便于单位完成6月汇缴业务后,依据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月平均工资核算新基数。
少数地区特殊调整
- 深圳: 通常在 1月1日
- 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如广东清远、佛山、珠海、东莞等)可能从 3月1日开始执行新基数。
二、调整依据与流程
调整依据:以职工上一年度(即调整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计算出年平均工资后除以12个月确定新基数。
调整时间节点:单位需在6月汇缴完成后,于7月1日前完成调整并生效。
三、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调整时间可能因政策不同存在1-2个月差异,建议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基数上限:
调整后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四、特殊情况处理
封存账户:部分城市对封存公积金有专项提取政策(如购房、退休等),与基数调整无关。
综上,公积金基数调整以 7月1日为常见节点,但需结合当地政策确认具体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