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基数是计算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重要参数,其定义和计算规则如下:
一、基本定义
单位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
职工工资总额:
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申报标准:
按职工上年度1-12月工资的月平均数确定,每年7月由单位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
二、计算规则
上限标准 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
下限标准
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正常范围
若职工工资在60%-30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三、申报与调整
申报时间: 单位需在每年7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调整依据
特殊情况: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四、与个人缴费基数的区别
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用于计算单位应缴部分(如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等);
个人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选择档位(如上海2024年7月执行)。
五、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平台查询缴费记录,包括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及调整情况。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具体比例(如养老保险22%、医疗保险10%)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