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可综合归纳为以下核心领域,结合不同层级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进行详细说明: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秩序维护 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
组织实施反垄断统一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
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
登记注册服务
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
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质量与安全监管
宏观质量管理
贯彻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专项安全监管
- 食品安全: 负责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 - 特种设备
- 计量与认证:管理计量器具,推行认证认可制度。
四、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
知识产权保护 负责商标、专利注册及执法,打击侵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广告与消费维权
监督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消费维权,承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五、其他重要职责
宏观政策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化等规划。 应急管理
行政审批:承担上级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如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审批)。
六、派出机构职能(以县级为例)
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开展日常监管、案件查处、信用监管等工作。
以上职责范围覆盖市场监管全领域,体现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监管理念,既强化了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又注重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