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综合最新官方信息整理如下:
一、管理框架与法律依据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管理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境外投资定义与范围
定义:境内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并购、参股等方式获取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活动。
范围:包括土地、自然资源、基础设施、企业股权、固定资产投资等。
三、管理方式与分类
备案管理 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提交材料,地方企业直接提交。
适用情形: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如中小额投资、非敏感领域)。
核准管理
适用情形:涉及国家战略、资源敏感领域、重大投资或特殊行业的项目。
四、投资主体权利与义务
自主权: 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享有投资权益。 义务
五、禁止性情形
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国际条约或出口管制规定;
涉及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六、法律责任
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七、附则
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14年旧版已废止。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7年最新修订版,未涉及2014年旧版内容。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项目类型和规模,判断适用备案或核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