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 两种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关的附加税。城建税,全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城市的维护和建设。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则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城建税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税率:
市区:7%
县城和建制镇:5%
其他地区: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消费税) × 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
税率:3%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消费税) ×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税率:2%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消费税) × 2%
注意事项
进口产品不征收城建税及附加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常规成本,计入“税金及附加”。企业应依法申报并缴纳这些税费,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