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比例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此外,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影响手续费返还的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因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比例不受最高限额70万元的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按照2%的比例从税务机关获得返还的手续费。返还的手续费是作为企业帮助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费用。
建议:企业在申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查询当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具体比例和相关政策,以便合规操作。